舒文艳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曾先后执业于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关注女性法律事务。 &n... 详细>>
律师姓名:舒文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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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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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没有律师敢为吴某凡辩护,也有人说像吴某凡这样道德败坏的人,律师不应该替他们辩护。
甚至有人说辩护律师为了几个臭钱出卖灵魂,没有道德底线。
真是这样么?不是
辩护权是人权,也就是人生而有之的权利,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剥夺。
尊重和保护人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我国 把“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了宪法,
同样也把“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同时,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刑事诉讼法。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会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律师。
刑事诉讼法还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因为经济困难或是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也就是说,吴某凡如果真的请不起律师,或是没有律师愿为他辩护,申请法律援助的话,国家也会为他付费,这是保护人权的体现。
我是舒律师,关注我解读热点中的法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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