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文艳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曾先后执业于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关注女性法律事务。 &n... 详细>>
律师姓名:舒文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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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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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不善导致面临破产必须进行清算,尤其是有股东债权的公司,必须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公司破产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强制清算。强制清算可以由公司人员组成,如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也可以找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专业清算机构,或机构内有职业资格的某些人员。保护债权人利益,使债权能够真正得以实现。
公司破产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现存状况必须进行清算而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为保护债权人利益,使债权能够真正得以实现,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法院可以指定组成清算组的人员包括: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有什么问题?
《公司法》 第191 条规定公司在作出解散决议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债权人超过规定期限申报债权,对此如何处理《公司法》 未作规定,可参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 的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
1、已知债权人的债权,应当列入清算;
2、未知债权人的债权,在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结束前,可以请求清偿;公司剩余财产已经分配结束的,视为放弃债权。
公司逾期不清算如何处理?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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