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文艳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曾先后执业于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关注女性法律事务。 &n... 详细>>
律师姓名:舒文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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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我是外地的,大学毕业后,户口挂在南京(楼盘)人才市场,上个月在雨花台区订了一套二手房,签了合同,付了一万元定金及20万首付,在申请办理贷款时才知道,此房子是农村的小产权房,无法办过户手续,也无法取得两证,我找房主退钱,他说要我付10万元违约金。我可以要回我的一万元定金及20万首付吗?
律师:依法你不需要支付所谓的10万元违约金,也可以要回你的一万元定金及20万元首付;因为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下,农村的小产权房买卖是受限制的,你是城镇户口,依法不能购买农村的小产权房;你们双方的买卖合同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所以如果你们协商不成,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依法解除你们之间买卖合同,退回定金及20万首付。
张先生:我是溧水的,今年有64岁了,我有一弟弟,有50岁了,他是1998年与一安徽女子结了婚,婚后,生下一女儿,生活了不到三年,老婆就跑了,至今下落不明。我弟弟外出找了几年也没找到她,后来他就开始易发怒,村里人都怕他,家里很穷,他女儿一直由我抚养长大;去年他与另一村民发生争吵,结果他抢过铁锹将人打死了,后来经警方鉴定,他属于精神分裂症,不负刑事责任,现在死者家属要起诉我,让我承担几十万的赔偿,我应该承担吗?我该怎么办?
律师:从你所说情况分析,你没有义务替你弟弟承担赔偿责任。你弟弟和其妻子并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也没证据证明他妻子早已去世,根据《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的规定,配偶才是其第一顺位的法定监护人,而你不是他的监护人,所以你也没有替他赔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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