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文艳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曾先后执业于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关注女性法律事务。 &n... 详细>>
律师姓名:舒文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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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是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家庭对房屋的重视是比较重的,特别是对于一些子女结婚的刚需家庭,买房是头等的大事之一,那么房屋买卖进行司法公正有没有效力?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房屋买卖进行司法公正有效吗
房屋买卖进行公证,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房屋买卖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但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的,只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对房屋产权为产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第三方见证才有效吗
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其实不需要第三方的见证,但为保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先确定转让人是否有出卖房屋的实体权利。
并且,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卖房屋的:确定出卖人是否与房屋产权证或者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文件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可以直接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2、委托或代理出卖的: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转让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卖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共有房屋出卖的: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证明材料。
接着,买受人还要审查二手房的实际状态,具体如下:
1、审查转让的房屋是否违反规划、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未能办理合法的销售手续等原因不能办理房屋合法产权的房屋;
2、审查转让的房屋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
3、审查转让的房屋是否被依法查封;
4、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民的住宅。
房屋买卖公证出具公证书后,只是对房屋买卖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证明。但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办理公证后,仍然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后,买受人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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