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文艳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曾先后执业于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关注女性法律事务。 &n...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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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是一种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需要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可以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支付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是如何计算的?现在继承父母房产还需要继承权公证吗?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针对这些疑问,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继承公证费是如何计算的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
1、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
3、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
4、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
5、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
6、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
7、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5%;
8、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
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内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外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费用包含录音、录像、拍照和刻录光盘的费用。
二、现在继承父母房产还需要继承权公证吗
继承权公证不再是必须的,继承人可以选择先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再办理继承房产的过户手续,也可以不公证,直接办理继承手续。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之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 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以上就是关于继承公证费是如何计算的问题解答,同时还介绍了与继承公证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从上文可知,办理继承公证是要收费的,公证费的计算方法文中已作了详细解析,供大家参考。此外,还需要提醒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前应当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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