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文艳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曾先后执业于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关注女性法律事务。 &n... 详细>>
律师姓名:舒文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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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人可以出租房屋给承租人的,承租人要按约定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那么民法典房屋出租装修被损坏怎样进行索赔的?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房屋出租装修被损坏如何索赔
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装修被损坏的,出租人可以按实际造成损失,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权利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因此,承租人对租赁物有在约定的用途内适用租赁物的权利。
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义务有: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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